AG真人·平台 - AG国际厅·平台·官网

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完全版) | AG真人平台 - AG平台真人·官方网站

快速导航×

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完全版)2023-01-07 15:09:43

  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处置、核销管理办法……………………………………………452

  为提升员工素质,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打造中钢吉电公司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准则。

  (四)参加会议:准时到会,认真记录,不“睡会”、不私语、不吸烟、不随意走动、不使用通讯工具。

  (六)及时清理生产(工作)场所、整理帐薄或文件,保持生产(办公)环境清洁、文明、有序。

  (一)迟到、早退,离岗不请假、不明示去向,不经允许提前就餐,不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九)违反物品摆放定置标准,操作(工作)台、工具箱、更衣柜等办公用品摆放杂乱无章、不整洁。

  (十一)办公室、工作间擅自遮挡门窗或人在时叉门(综合治理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十八)警卫、守卫(更夫)人员执岗不严,使未经允许的车辆、物资或人员进出厂。

  (十四)员工在工作场所私带、私存或私自使用危险品、毒害化学品或其它违禁物品。

  (十五)不讲职业道德,违规操作,危害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或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一)轻微违纪每人次处罚30元;一般违纪处罚50元;严重违纪处罚200元。12个月内2次轻微违纪,按一次一般违纪处罚;2次一般违纪,按一次严重违纪处罚;2次严重违纪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外单位来我公司的工作人员,按本准则管理,不服从管理或情节严重的要清除出厂。所处罚款责成相关部门从工程结算款或经济往来款中扣缴。

  (三)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将检查处罚结果在公司媒体公告,处罚金由人力资源部扣缴,并上缴财务部。

  (四)公司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经理办、生产部、设备能源部、质量安全部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五)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的行为由各部门负责,各部门要按照《员工行为准则》的要求,经常督促,随时检查。

  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讨论决定重大事宜的议事方式,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集思广益、沟通信息、统一思想、解决问题,本着精炼、效能,讲求质量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以及各部室主管和分厂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八条 经理办公会每间隔一周召开一次,时间定为周一下午16:30分;地点设在公司第二会议室。

  第九条 会议的准备由经理办负责,会议正常召开,不另行通知,如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由经理办通知各单位。

  第十条 参加经理办公会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请假需经总经理或经理办主任批准,并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在每周一前将本周的工作计划在“OA”工作计划栏上列明,并接受考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在召开经理办公会议两天前,按会议提案管理办法规定,将提案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经理办。

  第十四条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主动签到,统一着装,自带笔本,认真听会,做好记录;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使用手机并发出声响。

  第二十二条 经理办指派一名秘书进行会议记录,并对与会人员违规行为进行考核,并纳入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当中。

  第二十四条 没有会议提案的临时动议,原则上不在会议上讨论,但因紧急而又一时无法商定的议题,由总经理安排主管副总或部门领导,会后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并把专题会议结论及时汇报给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 原则上会议时间不超过120分钟,各部门发言不超过10分钟,超时或出现“跑题”现象视为违规。

  第二条 需要使用传真机的单位或个人,应持本单位领导签字便笺,交付传真机管理人员,并登记由传真机管理人员负责传发工作。

  第二条 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复印记录,对复印单位、姓名、复印内容及复印张数逐一记载,日清月结年汇总。

  第三条 因公事要求复印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复印材料申请单并有本单位领导的签字。经审核后,交与复印机管理人员。

  第四条 复印单位或个人因公复印纸张用量不多的,应自备复印纸张,复印纸张用量较大的,应填写领料单,向复印机管理人员领取,月末计入单位办公费用。

  第五条 公司复印机原则上不准私用,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的,经领导批准,应根据复印纸张的数量大小,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 复印机管理和使用人员,要小心使用和保养复印机,并注意保持复印机和周围的卫生。因不按规程和野蛮操作造成复印机损坏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条 具有保密性质或不便公开的复印材料,复印人要注意认真保管,不可乱扔或遗留,对复印出来的不能使用的废纸,要求用碎纸机销毁。

  (一)公司各部门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由公司领导签发,确立后均在文件上角注明。

  (二)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一)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件的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变更。

  (二)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但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总经理批准解密。

  成 员:经理办、技术部、财务部、计算机网络管理部门、各营销部、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保密档案室(柜)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文件、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四)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六)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文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七)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八)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和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十)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十二)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会后应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十三)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十四)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件,一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十五)对保密文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造成后果的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保密管理制度与会议管理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文书管理制度、技术部底图档案室管理制度、客户档案管理制度、底图管理制度、计算机工作管理制度、印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办法等配套使用。

  为及时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公司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的组织,其工作接受企业所在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和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代表:3人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行政领导、法律部门人员、劳资人员各1人。

  第六条 企业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负责调解委员会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工作会议和调解过程。

  第七条 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工会办公室,并由一名工会代表负责接受当事双方的调解申请和登记,记录工作内容和调解过程,制做、送达调解文书,管理调解委员会档案等日常工作。

  第九条 职工一方或企业一方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均可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5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第十条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登记备案,并征询对方当事人意见促成调解,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记录并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调解委员会应在四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申诉理由的,应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活动。

  (一)工会代表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并作记录、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名。

  (二)召集争议双方参加调解会议,争议的企业一方可由企业指定与争议相关的部门人员一至二人组成,有关单位和人员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调解委员会可根据争议的繁简程度,决定参加调解的调解委员人数。

  (三)调解委员会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

  (四)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姓名(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争议事项、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参加调解的调解委员和双方当事人签名,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

  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调解委员会和双方当事人各一份,作好签收记录。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书。

  (五)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制作调解意见书,并在其上记载双方意见等情况,其签名、签收等程序同本条第(四)项。

  第十三条 调解时限为决定受理调解申请后15日内调解完毕,到期调解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十四条 调解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提出回避要求。

  调解委员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应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不得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第十六条 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接受调解的,应告知申请人或双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员工的言谈举止、仪容风貌反应着企业的精神风貌,企业的礼仪水准体现着企业的综合素质。为规范企业员工礼仪行为,展示公司文化,强化企业管理,树立优良的企业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任何指定穿着的服装随时保持清洁、平整,不得带有灰尘、污迹、线头,不得穿着褶皱、破损、掉扣的服装上岗。

  (四)生产操作岗位员工,上岗需着公司指定工装,非生产操作岗位员工上岗,统一着工作服装。

  (五)员工出席公司组织的重大活动,应着西装,佩带领带及领夹,穿皮鞋;领带长度要适中,领带扎得要规范美观,领节上端不露领口对襟,保持皮鞋的亮泽洁净。

  (六)在岗时,严禁卷露衣袖、裤腿、敞胸露怀等不当穿着,非要求佩戴帽子的岗位,员工上岗时不得戴帽子。

  (一)全体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要显示出高雅、庄重、大方、自然、稳重的气质风度,举止动态、行走坐立、说笑言谈要充分体现公司的精神。

  (二)员工必须保持衣冠整齐,头发整洁;男员工发长不盖耳遮须,不留大鬓角,保持良好健康的发型;女员工不可烫怪异发型。

  (三)注意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上岗时间内不得饮酒(公务应酬经批准除外),保持口腔卫生。

  (六)员工在工作室、办公区域内,或处于非生产状态时的坐姿、站姿及行走姿态应注意端正、稳重。工作时间,严禁在室内、办公区域、公用区域内奔跑、躺卧、依靠、蹲、趴、手插兜等有碍观瞻的不当姿态。

  1、站姿:挺胸收腹,双腿自然分开与双肩垂直,双手交叉垂于腹前,不东张西望。

  2、坐姿:上身垂直,双腿自然弯曲,不倚不斜,尤其在重要宾客、上级领导面前,不得翘“二郎腿”。

  3、行姿:不摇不摆,姿态端正,步履轻盈,双臂自然摆动,两人以上行走不得搂抱搭肩。

  第三条 在办公区域、工作间、公共场所遇见公司高级管理领导人员时,应主动有礼貌地打招呼。

  第四条 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重要宾客进入办公区域、工作间未到自己的工作台时,应礼貌相视;若到自己工作台前,询问时,应立即起立,并跨出工作椅一步,按站姿要求问好。

  第五条 当有事必须面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在进入其办公室前需轻轻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其办公室。注意坐立姿态,汇报问题应简明扼要,未经允许不得在室内滞留。

  第六条 当职位高于自己的上级领导有请时,要立即到位,倾听领导的询问、指示,做好记录。

  第七条 与公司领导或公司重要宾客相遇时,要主动让路,目视领导或宾客通过;接待人员,应主动为领导或宾客开关房间、通道门,员工之间相遇,亦应礼貌相让。

  第八条 会见公司领导或重要宾客时,一般不主动握手,握手时应面带微笑,姿态端正,用力适度。

  第九条 与上级谈话时,用心倾听,不抢话,不插话,不争辩,讲话声音适度,语气要温和文雅,严禁顶撞上级;如有问题需要说明,讲清道理,供领导参考。

  第十一条 业务接待人员,必须体现公司的精神面貌,注意树立企业的形象,表现公司的最佳风范、热情、亲切,态度自然不做作。

  公司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类印章(公司章、法人名章等),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因业务部门特殊需要,必须单独保管使用的印信,如财务专用章、合同章等,应登记备案后,由使用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并建立使用印章登记薄。总经理办公室予以监督检查。

  (一)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和交他人代管,如有事外出应向经理办主任说明情况,以免影响用印。

  以公司名义的发文,上报下发的各类计划与总结,各类统计报表、各类专业人员职称证:公司颁发的各类奖状与证书,对外介绍信、证明信、回复函等。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用印。

  凡需使用公司印章者,需经经理办主任同意或经公司总经理签属意见后,由公司印鉴管理员负责用印,未经批准不得携印章外出和空白用印,使用主要领导个人名章时,需经本人同意。

  (二)印章保管人员要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滥用或盗用。

  (三)印章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止被盗,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四)一旦发现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该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查明情况,迅速处理。

  3、带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骑缝线、凡是在落款处加盖的印章都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中的4-7个字。

  第七条 停用的废旧印章要请示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分不同处理情况,或上缴颁发单位进行切角封存,或由本单位自行销毁。

  介绍信是公司出具的一种证明性文件,公司对介绍信的内容及其印章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因此,公司对其使用必须严格管理。开出介绍信或替换介绍信都要履行一定的手续。

  一种是办公室秘书掌握的具有一定印刷格式的公司介绍信。有制发单位的名称,使用人的姓名、职务、事由、时间、有效期、用印等。

  需要单位介绍信者要先填写单位介绍信签批单,经部门批准后,由办公室秘书据此单填写介绍信,盖章后交给需用人。

  4、事后应逐一核查介绍信用途、去向,并予以记录。应收回全部未使用的介绍信。

  第一条 公司档案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各类档案由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善与保证档案安全。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第二条 经理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部分)、财务、基建等档案,接受上级部门档案局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其任务是:

  (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二)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五)国际交流和合资(作)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守则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三)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短期(15年以下)3种。

  (一)设备方面的图纸、文件资料。包括各种原理图、布线图、方框图、说明书及维护手册等。

  (二)工程方面:与工程有关的请示、报告、批复文件,设计任务书、设计原始材料:包括选线、选地、勘测、业务预测、调查分析、申请用地、城市规划部门的审批文件、红线图,与各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技术设计、工程预算、施工图、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检查资料、对外交涉联系的重要文件、竣工图、验收书、决算等。

  (三)技术革新、科研方面:上报审批文件,技术革新图纸及批文、专利、证书等。

  (一)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科技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做到每项工程、技术活动、引进项目等都要完整、准确、系统地归档保存。

  (二)对每项基建工程、产品试制、科研、技术创新、引进项目等,进行鉴定验收。设备开箱时,应有档案人员参加。

  (二)公司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都应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的财务档案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转年初由财务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保管。

  (一)查借阅档案,必须到档案室填写借阅申请单后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查借阅,秘密以上的档案文件须经经理级领导批准方能查借阅。

  (三)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护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按违反《保密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借阅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领导。

  (五)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的计划性,使部门工作有序进行、落到实处,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建立和规范公司机关各部室每周(月)工作计划编制及计划执行报告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本周(月)应完成的特定工作(如项目跟踪、经营思路及策略、生产作业计划、回款计划、质量反馈处理等)。

  (一)每周须按上报的周计划,叙述工作完成情况,说明未完成的原因(要求按主客观说明)。

  (二)工作总结的标题统一为“XX部本周工作总结”、“XX部XX月工作总结”报送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抄报总经理、副总经理。

  (四)周(月)计划是各部室专业计划的补充,相关部室的专业计划应按计划管理要求编制,(如生产计划、设计进度计划、质量管理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等)。

  (五)凡未按此通知要求,及时编制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的部室,将在月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处罚。

  为加强公司企业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程序,提高规章制度的质量和执行效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XXX公司有关规定,针对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各项活动特点所制定的章程、制度、办法、规定、规程、标准等具有较长时期约束力的管理规范的总称。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及其相关活动。

  (一)坚持从公司发展战略出发,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

  (四)从实际出发,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保证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创新性。

  4、有权在相关联的业务范围提出建立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其他部门)。

  (一)规章制度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内容、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所有规章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经营”,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随时补充修订。编写的规章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三)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明确一个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起草规章制度,承办部门在发布前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要进行协商,经充分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四)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规章制度草案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经理办,需要说明情况的附关于制定该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

  (一)经校审后的规章制度,除必须报请总经理签发的以外,根据领导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签发。由经理办办理印发、网上公布事宜,由经理办负责印发及网上公布。

  (二)经签发的规章制度,应注明生效时间,以“现予发布实施”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或明确注明具体的生效时间。

  为落实《XXX公司关于合同法律风险管控办法》,规范公司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筑施工等合同。

  第二条 公司对合同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实行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帐款回收的全过程以及每一个关键的业务环节进行综合性的事先、事中、事后风险预测和控制。

  第四条 公司经理办对合同进行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的主体资格和资质、合同文本及其格式的规范性、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等。

  第五条 公司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必须充分了解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存续状况、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等,以此作为是否签约的依据。

  第六条 合同及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合同章及由有代理权的经办人签名。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条款,包括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方式、银行帐号等。

  (四)验收条款,包括验收的依据、标准,验收的时间、地点,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

  (五)质量和品质条款,包括采用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的期限和方式,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六)价格条款,包括标的物的单价、总价、计价方法,涉及到运费、保险费、装卸费、清关费的承担和约定等。

  (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期限要有明确的约定,履行地点应约定为吉林市龙潭区或我公司所在地。

  (九)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形态和违约责任等,违约责任的约定应明确约定赔偿的方式和范围,具有可操作性。

  (十)解决争议的条款,要明确约定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公司所属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质量有标准,验收有约定;对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标的物的安装、验收时间,标的物的价款给付时间和给付条件的约定要准确无误,文字表述严谨、正确、清晰,不可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语,条款的约定要严密无漏洞,不留隐患。

  第十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要将主合同、补充合同、技术协议、协议、收货清单、验收报告、售后服务报告等与主合同有关的材料原件及时交合同管理人员登记存档,统一集中管理。

  合同管理工作是经营管理中的关键一环,前承客户授信管理,后接收/付款管理,合同也是违约后诉讼过程中的重要依据,故要加强其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所属部门对纳入ERP系统管理的合同,应当严格按照ERP系统的要求签订合同,按照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来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特征是: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是财产所有权与价金互为对价的合同;是诺成、双务和有偿合同。

  第十三条 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是承揽合同是双务的、诺成的、有偿的合同;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完成的工作具有特殊性;承揽人以自己的风险完成工作。

  承揽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十四条 公司签订的单笔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合同,应报请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同意后对外签署。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部门签订的单笔合同超过50万元(含本数)的合同,经办部门在发布邀请函的同时,向经理办提交招标邀请函并由法律顾问、企管人员参与招标工作,经理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签订。

  第十六条 公司提交集团法律事务部或提交公司经理办审核的合同,提交部门应当提供相关背景情况和文件资料。

  第十七条 经理办审查合同的内容为合同是否具备合法性、严密性、完整性、可行性。具体为一是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等资信情况,防止合同欺诈;二是审查合同文本是否合规,合同条款是否齐全,用语是否准确,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是审查法人资格是否有效,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是否合格。

  第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除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外,其他人对外签署合同必须经过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授权文件必须阐明委托事项,授权范围和授权有效期间。

  第十九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条 合同订立后,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防止因提前履约、逾期履约、单方违约等造成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所属签约单位应指派专人跟踪合同履行过程,关注市场变化和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变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防范各种合同风险,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意外情况和风险,可能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面临经济损失等情况,有关部门要以书面的形式通报给经理办。

  第二十二条 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作为原合同附件存档。

  因市场或当事人履约能力等变化导致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签订部门应当尽快与对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减少和控制可能产生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公司所属部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纠纷,合同的签订或履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经理办及有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 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及时主张权利。

  第二十六条 公司所属部门必须强化诉讼时效意识,在诉讼时效期内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所属部门侵害其它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时,应当及时主动协商处理,尽力避免经济纠纷的发生,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 合同是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各单位应悉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程度,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防止用人失察和不正之风,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经研究决定,在企业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凡由企业直接行文任命或提名任命的拟提拔为副部长级以上的干部(特殊岗位除外)在全公司公示。

  公示内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简历、现任职务、拟任职级或职务等基本情况。

  公示方式:通过文件、会议通报、网络公告等方式进行。以上公示方式,可以单独采用,也可以合并采用。

  1、确定公示对象:经总经理提名,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形成干部调配方案,同时确定公示对象。

  3、收集汇总、分析核实公示反映:公示通知发出后,接受全厂干部职工对公示对象的广泛审议。全厂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当面或以署真实姓名的书信等方式向公司委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对群众有反映但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掌握或作出结论的问题,如果没有新的内容,一般不再予以调查;对群众有反映但组织上没有掌握的新情况,一般由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群众举报的重大问题,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结论,由公司纪委向有关单位和举报人反馈。

  4、使用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限内,对群众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属于一般性缺点、错误,不影响任用,或所反映问题查无实据的,原研究决定的干部调配方案一般不再进行复议,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组织谈话并行文;对群众反映公示对象存在影响任用的问题或一时难以确认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经复议后取消或缓定原任职方案。

  (三)反映、举报公示对象情况要本着对组织、对公司、对公示对象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听公示对象的群众反映,不得为公示对象打招呼、说情。

  (五)公示对象要正确对待公示,自觉接受单位和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组织查明情况,不得阻挠、刁难群众反映问题,更不准打击报复。

  (六)公司委、纪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对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登记建档,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七)核查要做到重事实、重证据,并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在作出正式结论前问题扩散对干部本人造成不良影响。

  (一)凡以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部室拟稿,经部室负责人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公司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公司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部室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公司领导签发的文稿交经理办统一登记、分类编号。由拟稿部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经理办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部室分发。经理办负责审批在公司内网上发布有关文件。

  (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公司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一)所有发至我公司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公司处理的公文),由经理办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公司领导阅示或送有关部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经理办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公司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室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公司领导后办理,经理办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经理办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公司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经理办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一)收发文件必须设立收发文件登记本,履行登记签收手续,收、退文件,要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拆封,绝密件要二人随行。

  (二)必须按规定范围组织阅读文件,并在办公室内进行,秘密文件当场阅后收回,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和带出公司阅办。

  (三)借阅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依时退还,秘密文件不准摘抄。

  (四)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安全保密设施的保险柜、文件柜内,用后放柜加锁,关好门窗。

  (五)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批准,由文件保管人员复制后交使用者,复印件与原件同样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对办公用品采购、发放、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压缩开支,保障工作有序顺畅进行,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用品的领用、更换要依照办公用品使用期限,办公用品更换按要求处理,特殊情况要有书面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管理,提高车辆完好率,降低油材料损耗,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的车辆由所在单位领导主管,并负责指派专职司机驾驶和保管车辆。

  (二)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如由他人驾驶时,必须由主管或相关领导指派,并保证行车安全。

  (三)各单位需要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好出车单,经单位主管核准后方可出车。无“出车单”者,门卫不得放行。

  (四)各单位节假日用车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指派,填写好出车单,由公司领导审批。

  (五)凡是有车单位每月初与月底要填写好“行驶里程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车管员进行登记汇总。

  (七)计财部门用车提、送款超过10万元以上(保卫部根据公安局要求)必须由专人押送,每次总人数不少于4人,往返途中禁止带人,禁止随意停车。

  (八)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要严格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若有违规罚款,应由司机负担。

  (九)客、货车司机禁止私自贩运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若违反规定,调离原岗位,若触法律,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十)货车承运易燃、易爆、有毒货物时,必须提前向生产管理部申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一)车辆驶回厂内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进行回厂后的安全检查,然后将车门锁好。

  (十二)未经领导同意或批准,司机不准私自将机动车停在厂外过夜,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司机责任。

  (一)司机要按车辆使用说明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定时、定程更换三虑(空气虑芯、机油虑芯、汽油或柴油虑芯)。

  (二)客、货车辆要按车辆使用说明实行定期、定程检查维护保养,要经常保持车容,做到内外清洁。

  (三)客、货车修理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本车司机填写修车明细申报单,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车管员审核认定、公司领导审批签字,然后报审计部询价,确认后方可修理。

  (四)凡是通过审批维修的车辆,必须将更换下来的旧件交回原单位,车辆所在单位,然后由仓储部统一回收。

  (五)各单位申报维修的车辆,必须派两人到指定维修站,负责检护指导(由车管员或单位领导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到修车现场检护指导)。

  (一)司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司机应严格按出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车,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乘车人擅自更改行车地点和路线,司机有权拒绝。

  (四)未经领导同意,司机不得擅自出车,不得借出车之机脱离规定的行车路线办理私事。

  (七)小车司机每次因公外出接、送客人时所发生的就餐费用单独核销,每次就餐标准不准超过20元。

  (八)客、货车司机因公外出时,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将由用车人和用车单位领导,负责在过路费票据后面签名,并标明时间,要求一次一签。

  (九)小车司机在接、送客人时(含公司领导干部),当乘车人提出抢时间赶路时,司机有权拒绝他人提出的违章要求。

  (十)市内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含油材料票据,要求及时报销,最长时间不准超过15天。

  (十一)凡是出省车辆,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含油材料票据,要求一次一报,不准过月报销。

  (十二)客、货车司机因公外出时,严禁向客户、宾馆、饭店索取其它好处和物品,对涉及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依照员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十三)客、货车出库入库时要锁好门,库房和车的钥锁不准私自交给他人,确保车库安全。

  (一)凡是市内及郊区用车,4小时内每次收取费用60元,每超2小时加收50元。

  (二)去长春市内办事,每次收取费用300元。在外每过一夜加收200元,去长春机场接、送客人,每次收取费用200元。

  (一)五吨货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32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16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40元。

  (二)两吨以下货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16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8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20元。

  (三)叉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32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16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2小时加收80元。

  (四)铲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120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60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2小时加收300元。

  (三)客车负责接、送到公司办事的客户和上级相关人员及同行业用户的重要领导。

  (三)公司内临时用车由用车单位负责人提前半天,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或车队调度室要车。

  (四)各单位申请外出200公里以远地区提、送货时,必须提前向生产管理部部长申报审批。

  (五)货车出省提、送货时必须提前一天,向生产管理部提出申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全程费用可参考当时市场运价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含司机旅差费和往返过桥费)由用车单位支付。

  (一)客、货车(汽、柴油)考核标准按照车辆出厂所规定的百公里耗油指标进行核算,做为单车考核的参考基数。

  (二)小型客车含面包和客货车,每百公里耗油10至12升的车辆补加4升,凡是符合补加4升油的车辆,均按照实际油料消耗考核。

  (三)大型货车为10吨、5吨含吊车、铲车、叉车,每百公里耗油按车型的指标数另补加6升,做为单车实际油料消耗考核依据。

  (四)客、货车的行驶里程数,由所在单位办负责审核登记,每月初与月底进行一次抄写里程数,每个月底将填写好的月份报表,上报到车管员进行统一汇总,作为单车考核依据。

  (五)客、货车每次所发生的汽、柴油票据、材料票据、修理费票据,先由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车管员审验签字、所有票据必须履行先签字后报销。

  (一)客、货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个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所发生的罚款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客、货车司机不按出车单路线行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在异地私自办事绕路行驶时,一旦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将依照公司相关条例处罚。

  (三)司机禁止喝酒开车,一旦发现喝酒开车,将停驾一个月,同时处于200元罚款,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司机在工作中不服从单位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公司车管相关人员的管理或漫骂领导,每次罚款100元。

  (五)机动车公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异地肇事,将依照交通队裁决书或视同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每发生一起交通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可视情节处罚。

  (六)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2000元,扣当月工资10%,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扣当月工资20%,并停驾一个月。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扣当月工资30%,并停驾6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七)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在2万元至5万元以上,将对肇事者罚款2000——5000元,停驾一年或调离原岗位。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200——500元。并在全公司内通报。

  奖励规定(一)凡是连续三年无违章、无事故、服务质量优异和安全行车十万公里以上的司机,公司应授予安全行车优秀司机称号,并奖励500元。

  (二)在抢险、救灾、急、难、危、重运输任务中,对安全行车表现突出的司机,公司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司机对所从事的车辆能做到精心维护,并降低油材料损耗,(按节油指标核算)为公司节省资金累计1000元,可奖励100元。

  为了加强公司通勤费、自行车磨损费和报销零本票费的管理,确保公司和职工的利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骑自行车的正式职工,以公司地址为中心根据员工居住地距公司距离远近,可享受自行车磨损费5元、10元、15元、20元,四个档次补贴。

  (一)5元的发放标准:从郑州路以南至通潭路以北;从新吉林市场以东至铁东公铁立交桥以西;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二)10元的发放标准:通潭路以南至吉林火车站以北;铁东公铁立交桥以远,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三)15元的发放标准:吉林火车站以南至解放大路以北,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四)20元的发放标准:解放大路以远的路程,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第三条 距离通勤大客车规定站桩3站地(2公里)以上,或居住地未开通勤车乘公交车的职工,根据个人申请并携带房产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本单位领导审核,行政事务部核实并进行实地考察,相关领导批准,根据距离远近可报销零本票40元至80元。

  第四条 乘坐通勤大客车的员工(每月以购买月票为准),不享受自行车磨损费待遇。

  第五条 放假和休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员工,不享受通勤费、自行车磨损费和报销零本票待遇。

  第六条 单位住宅区分得住房的员工和骑自行车的员工均不享受报销零本票待遇。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于每月10日前将通勤费报行政事务部;逾期将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塑胶网球场、篮球场是公司训练、比赛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实施封闭式管理。为加强场地管理,确保场地正常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塑胶网球场、篮球场设立专职管理员,负责对场内的管理和清扫工作,按照塑胶球场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冲洗和保护。

  第二条 塑胶网球场、篮球场正常上班期间不开放,如有客人或关系单位使用应提前向球场馆管理人员联系,并服从主管部的统一安排。

  第三条 凡需要使用场地进行比赛的有关单位,提前与球场管理人员联系,并服从主管部的同一安排。

  为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乘车难问题,目前公司租用三台通勤车,为接送贰佰多名员工上下提供方便,特制定此本制度。

  第一条 具体行车路线、临江门方向:早自临江门发车经柴草市、解放大路、市一中、桃源路、岔路乡、吉林大街、造纸厂、南北楼、松江桥、徐洲西路、金丝王、加油站至本公司,下班从公司发车按相反顺序运行。

  2、铁东方向:早从龙东小区、化一中、铁东会议中心、密哈站小区、水部、东方一区、象园不区、火电小区、十六中学、二商店、化公、郑州路、汉阳街至本公,下班从公司发车按相反顺序运行。

  3、解放大路方向:附属、医学院、昌邑分局、延安街、鸿博、二哈达弯大桥、东方家园、飞龙座、化工、八货运至本公司。

  1、要求乘车员工,写出书面申请,标明具体居住地点,部门领导签字后(审批原则是先老后青、先正式后临时),随户口本复印件和房证复印件一同交到行政事务部,进行审批。

  第四条 车长设置:我公司每台通勤车设车长一名,车长要认真履行职责,态度和蔼服务于通勤员工,及时制止车内吸烟现象,主动分流车门口的拥挤情况,按规定的站桩停车要确保停车开门、关门安全,负责出售通勤车月票和零票(月票每张20元、零票每张1元)。

  安全正点,为公司员工提供方便是公司的宗旨。迎造安全、正点、和谐的乘车环境。

  第五条 出车单位所提供的车辆要保证叁台大客车卫生清洁、车况良好;保证冬季大客车安装取暖设施并做好提前预热,按我公司规定的行车路线安全、及时准确地接送临江门、解放大路和铁东三个方向的通勤员工,由于接送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通勤员工伤害(亡),一切后果均由出车方承担。

  第六条 如有不出车的现象,公司按日扣款500元/台;无故私自调整车辆、途中调换车辆每次罚款100元;在接、送通勤时迟到每次罚款100元/台;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中途加油或干其它事情均罚款100元/次;不按规定站桩停车罚款100元/次;由于供车方原因造成公司员工所发生的乘车费用均由供车方承担;如供车方私自不履行协议甲方扣除部分租金。

  为了加强对房屋、土地、建筑物的维修,加固改建和扩建等管理工作,提出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区内、等全部生产用及非生产用房屋和建筑物均由公司行政事务部进行管理。

  第三条 要经常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如有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马上维修,维修完毕由有关部门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不得擅自在建筑物上扒洞增设门窗,或私自拆除间壁墙改变原建筑,如必须扒洞时,要经公司行政事务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 春秋两季,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人员对所有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根据检查记录整理,提出维修方案,纳入年度大修、中修计划实施。

  第六条 发现的危险建筑,要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写出处理方案,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及时处理。

  第七条 对公司区、住宅区所有土地,要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管理,在没有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能私自将土地出租出卖。如必须出租出卖时,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租出卖手续。

  第一条 公司园区的绿化卫生管理工作,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各部门、分厂要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好本分担区的绿化及花草栽种任务。

  第二条 各部门对分担区的绿化区域,要认真管理,草坪中的杂草应及时拔掉,不得超过50-150mm高度,保持草坪整洁,每年春季要将树丛草坪的杂草树叶清理干净。

  第三条 园区摆放花盆,统一由行政事务部管理,要按季节及时更换,按时浇水。任何个人不许随意挪用,对偷挪和损坏花卉者,按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第六条 做好办公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清扫和玻璃擦拭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搞好灭鼠、灭蝇工作。对做的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和处罚。

  第一条 公司一切行政备品,如:办公桌椅、电脑桌、卷柜等,统一由行政事务部建帐管理,落实责任、统一标签,发放和调配。

  第三条 调出人员的一切行政备品,由行政事务部统一收回或重新调配,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条 各部门需要行政备品,必须做出申请计划,由行政事务部根据全公司情况综合报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调配和领取。凡不经行政事务部同意,各部门私自购买的行政备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 行政备品、设施出售,必须填写物资出售申请单,经行政事务部主管人员同意,有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 行政备品、设施出售的价格,按物品新旧程度进行报价,出售物品价格,由行政事务部和审计部共同协商进行核算,定价后方可出售。

  第七条 行政备品、设施报废,必须是失去维修和使用价值的废品,由部门办事员填写报废申报单,说明原因,由行政事务部人员进行审核。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废。

  第三条 电费由抄表员每月初到住户查验表数的同时,按单位填写用量统计报表,并转入微机下达扣款通知单,由基层单位工资员从个人工资中扣缴。在我公司宅区居住的外户和下岗职工,各种费用由收费员根据微机下达的指数上门收缴。

  第四条 由收费员收缴的各种费用,必须当时对用户开出收款收据,而且必须款据相符,不许弄虚作假。

  第五条 抄表员在抄表过程中,发现电表损坏不走字或不准的情况要及时向行政事务部领导汇报。

  第六条 抄表员和收费员要准确掌握全公司住宅用户的房屋转卖、转租和人员变动情况、以便及时清缴各种费用。

  第二条 行政事务部负责编制年度房屋维修大、中修计划,并按计划落实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第三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施工质量对施工单位进行鉴别,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四条 工程完工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中不许弄虚作假。

  第五条 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需改变原设计结构时,事前必须向房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变更图纸,经房产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房产部门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住户负责。

  第六条 厂宅一楼住户改用营业用房时,必须将申请和变更图纸一并上报房产部门,经房产部门同意,并交足各种费用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住户维修房屋和给排水设施,事前到房产部门申报,并按规定向财务部交维修材料费,持交款收据到房产部门开维修任务通知单,到行政事务部待修。

  第八条 没有房产部门维修通知单,行政事务部无权私自对住户房屋和给排水设施进行维修。

  第九条 行政事务部要按房产部门下达通知单的内容进行维修,超出维修内容的项目,需要重新到房产部门登记,到财务部交款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闭路电视的安装或拆除,经出书面申请,由行政事务部主管领导签字,交款后方可安装或拆除。

  第七条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安装闭路电视,否则进行严肃处理。一经发现罚款200元,一并交齐闭路电视费。

  为了增强服务意识,快速便捷的搞好维修工作,妥善处理维修中的问题,有效保证生产、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管辖的家属区住宅、单位厂区车间,办公室的给水、排水、供热系统。

  (二)每年12月10日前由行政事务部编制计划,12月20日前报送财务部。

  (四)行政事务部根据月份计划编制材料需求计划(包括小修材料),到物资计划部批准。

  (五)家属区、生产区、室外系统小修须经行政事务部同意,行政事务部派人了解维修内容后维修,生产车间水暖小修由生产部安排。住户下水有偿维修,更换管件每次收费20元;更换大便器收费50元,管件自备,工厂提供水泥沙子。

  (六)突发性事故先抢修,后报行政事务部确认,要及时处理跑、冒、漏问题,防止浪费现象。

  (七)因私自改动采暖、给水、排水设施,造成损失,影响运行时,按价赔偿外,暖气系统按10元/ m²(建筑面积),供水系统按200元/处,停水费100元/次;排水系统按200元/口收取改造费,并根据情节罚款50-2000元。

  (八)在维修时用户应积极配合,及时搬走影响施工的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共用部分的修理和改造,及时拆除影响维修的装潢。如受阻时计算实际影响天数,按60元/天标准赔偿损失,而且罚款50-500元。

  (九)在室外管线、闸门井上不得搭建棚厦(一经发现强行拆除),不得往排水井里倾倒垃圾、脏物,不得私自开关闸门,如发现罚款50-500元。

  第一条 凡住公司独身宿舍的员工,必须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签字,主管部门批准后,持财务部开据的150元押金收据,办理手续方可住宿。

  第二条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独身宿舍的制度,严禁在室内打架斗殴、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室内肃静。

  第三条 住宿员工要自觉维护秩序,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第五条 对宿舍的-切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拆毁、运出公司外借用等。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条 住宿员工不准私自接灯,不准私自乱动照明设备,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等设备做饭。违者按公司规定罚款没收用具,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七条 独身宿舍内要保持清洁、卫生。走廊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统一,不得将家具或非住宿必需品搬入室内。室内外不许乱扔赃物,乱泼脏水。

  第八条 外来探亲访友的同志,必须到独身宿舍管理员处登记,方可进入房间,不准私自留宿,违者罚款50元,宿舍发生一切问题由留宿者负全责。必须住宿的,由独身管理员安排住宿,并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条 独身员工因事不能住宿要向独身管理员请假,超过一周要与主管领导请示,私自搬出独身宿舍超过二周以上,原则上不能回到独身宿舍住宿。

  第十一条 独身宿舍在晚10:00锁大门,如由特殊原因需要与独身管理员联系,否则一律不允许开门。

  第十二条 电视及娱乐设施周一至周五白天不开放,晚上5:30-10:00开放,周六、周日早8:00-晚10点开放。

  第十三条 成立独身管理委员会,协助独身管理员管理好独身员工,并监督独身管理员工作。

  第十四条 不许在独身宿舍内过量饮酒,不许工作时间回宿舍赌博,违者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严重的交保卫部处理。AG真人 AG平台AG真人 AG平台AG真人 AG平台AG平台真人 真人AG 平台官网AG平台真人 真人AG 平台官网AG平台真人 真人AG 平台官网